行銷人不得不知的最佳廣告曝光次數法則

每位初創企業老闆的工作日常相信離不開打開Facebook廣告管理員,然後思索著過去一個星期花了$1000去推銷某個廣告,但為甚麼成效卻出奇地低。廣告與行銷是一項相當複雜的東西,並不存在一理通百理明。但有些法則或是注意事項是永恆不變的,在進行廣告行銷時必須注意! UKH_1004_V02-02.webp

每月廣告接收頻率啟示

根據美國營銷公司Comscore調查顯示,網絡用家平均每月會接收到1, 707則banner廣告,即每天會收到約60則廣告,當中只有不足3%用戶對廣告內容感興趣。

然而由於近代廣告出現次數越趨頻密,人體逐漸產生除一個防衛機制——Banner Blindness(忽視橫幅廣告),我們會自動跳過廣告,對廣告視而不見,藉此避免人體資訊超載。亦因為防衛機制的出現,致使即使廣告所針對的客群正確,卻容易因為廣告曝光次數不足,而遭到顧客錯過廣告。廣告成效不但會因為曝光次數不足而收影響,更會增加CPC和CPA。 UKH_1004_V02-03.webp

專家指每一系列廣告應曝光7次

行銷專家Dr. Jeffrey Lant分析指:除了衝動消費的顧客外,大部分消費者都會在接觸7次或以上同一系列廣告才會完成交易。因為有7成消費者會在「購物車階段」流失,他們會因為考慮自身需求、進行格價而離開網站,然而倘若不進行再行銷,再次將相關廣告曝光在相關潛在顧客面前,顧客將會忘記你的商品,進而無法完成是次交易。

有部分公司以「一次定成敗」作為廣告推銷法則,同一系列廣告只會容許出現於顧客眼前一次,擔心因為出現次數過於頻密,而遭到顧客屏蔽廣告,導致Facebook會扣減廣告分數。然而一次確實太少,容易流失大部分有興趣但尚在考慮的潛在客人。 UKH_1004_V02-04.webp

7次法則 = 洗腦式廣告?

行銷7次法則並不代表你要向同一群人投放同一個廣告7次。行銷7次的重點是有針對性地再行銷。我們需要透過Facebook pixel手機到的資料,重新包裝廣告內容,以全新面目再一次投放有關同一個商品的逛ago,向曾經點擊瀏覽廣告、進入網站、將商品加入購物車的顧客釋出購買誘因,或是進一步解釋商品好處,釋除顧客對商品的疑慮,提高交易率。 UKH_1004_V02-05.webp

如何進行Remarketing?

1)EDM再行銷 利用FB pixel紀錄下的潛在客戶資訊,寄出EDM以不同的銷售內容再次將產品或服務推廣予顧客!

2)動態再行銷廣告 利用Google Ad對曾經瀏覽網站或廣告潛在顧客顯示相同商品或服務內容!

3)SEM關鍵字再行銷 針對曾經搜尋過特定關鍵字,以及有搜尋過與自家產品相似性商品消費者,針對他們投放自己商品廣告,對潛在顧客或未接觸過的客群進行再行銷! UKH_1004_V02-06.web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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